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尾生之约

作者:庄子网 浏览: 发表时间:2024-11-03 23:24:19


庄子网之尾生之约

尾生之约




庄子曾经用简短的话语概括过这个故事:“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,女子不来,水至不去,抱梁柱而死。”(《庄子·盗跖》)

在中国古代,人们非常重视追求人格的圆满。在期待中被洪水淹没的尾生,实在是信守承诺的贤者。尾生所抱的梁柱,也和他一道成为守信的标志。

历代文人对尾生多有褒扬之语。三国时嵇康在《琴赋》中写道:“比干以之忠,尾生以之信。”如《玉台新咏·古诗八首》中:“朝登津梁上,褰裳望所思。安得抱柱信,皎日以为期?”更有李白在《长干行》中慨叹:“常存抱柱信,岂上望夫台。”汤显祖在《牡丹亭》中有语:“尾生般抱柱正题桥,做倒地文星佳兆。”

【陈同荣导读】尾生抱柱,用生命捍卫诚信。看上去高大上,正能量。陈同荣认为:尾生是一个不知变通的人。违反级别顺应公理。假如你是尾生,是会为了守信丢掉生命吗?

9解读:级别规律1.9

级别公理1.9类型、递归的级别变换应该因应变化【因应公理】

因应公理用俗语表达,就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。看菜吃饭,量体裁衣。

因应公理是从《庄子·山木·徐无鬼》中,被陈同荣发现的。

山木以不材终天年,雁以有材终天年,不同的类型,达成目的的标准是不同的。“与之俱化,而不可专为”。

徐无鬼见魏武侯,谈的是相狗马,阐明不同的等级。因应了武侯的兴趣,效果很好。

鲍叔牙不能因应变化,不适合作相, 隰朋能够因应变化,适合作相。

吴王射狙,说明狙不能因应变化而自取灭亡。

钱钟书引用了许多古籍材料来说明道家及其杂家所持有的“因应”观点。

其一,老子的《道德经》的第二七章、第三七章、第四九章、第五四章,教导我们要顺自然而行,顺物之性,圣人要以老百姓的心愿作为自己的心愿,抓住事物的本质和根源,按客观规律行事,一切事情就会顺理成章。

其二,《庄子齐物论》

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,亦因是也”云云。

意思是,圣人不强行而为,不由着自己的性子来,顺承自然法则去做事,就水到渠成了。

其三,司马迁之父司马谈:

道家无为,又曰无不为。……其本以虚无为本,以因循为用,无成势,无常形,故能究万物之情。”

强调人要以虚无为本即空虚其心,摈弃成见,根据不同事物及其变化来采用不同的应对方法和策略。

其四,兵家

孙武、曹操之根据敌方的情况来确定取胜的策略;孙膑之因势利导;《吕氏春秋决胜篇》:“凡兵贵其因也”即根据敌方的情况和意图来制定我方的对策。

如此等等,不一而足。

总而言之,“因应”有主客观两个方面,“因”是客观,“应”是主观,应该根据客观情况来做主观决定,如果客观情况改变了,应对方法和策略也应该随之改变。

所谓“格物致知”、 “舍己法物”、“服从自然”、“无为之为”、“无为而无不为”等等都是“因应”之说的不同表达。

乌获引牛。【《吕氏春秋》上有一个故事说:大力士乌获将牛尾巴都拉断了,牛却纹丝不动。一个小孩牵着牛鼻环,牛倒乖乖的走了】这是认知级别低下。乌获不能因应变化的客体,不牵牛鼻子,而拉牛尾巴,违反因应公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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